泗洪農商銀行【知識科普】《反有組織犯罪法》亮點解讀
制定《反有組織犯罪法》是系統總結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經驗,保障在法治軌道上常態化、機制化開展掃黑除惡工作的重要舉措;對于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國、法治中國,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穩定、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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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有組織犯罪
有組織犯罪
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以及黑社會性質組織、惡勢力組織實施的犯罪。
惡勢力組織
是指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領域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群眾,擾亂社會秩序、經濟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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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有組織犯罪》有哪些亮點?
依法從嚴懲治黑惡犯罪
對有組織犯罪的組織者、領導者和骨干成員,應當嚴格掌握取保候審、不起訴、緩刑、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充分適用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罰金等刑罰。
核查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線索,發現涉案財產有滅失、轉移的緊急風險的,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對有關涉案財產采取緊急止付或者臨時凍結、臨時扣押的緊急措施,期限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對有組織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據辦理案件和維護監管秩序的需要,可以采取異地羈押、分別羈押或者單獨羈押等措施。
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
國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的,應當全面調查,依法作出處理:
1.組織、領導、參加有組織犯罪活動的;
2.為有組織犯罪組織及其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的;
3.包庇有組織犯罪組織、縱容有組織犯罪活動的;
4.在查辦有組織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職瀆職的;
5.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干預反有組織犯罪工作的;
6.其他涉有組織犯罪的違法犯罪行為。
嚴防黑惡勢力滲入基層
民政部門應當會同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對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資格進行審查,發現因實施有組織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及時作出處理。
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
發展未成年人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境外的黑社會組織,教唆、誘騙未成年人實施有組織犯罪,或者實施有組織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
防止黑惡勢力死灰復燃
被告人實施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實已經查清,有證據證明其在犯罪期間獲得的財產高度可能屬于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被告人不能說明財產合法來源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沒收。
依法保障相關主體權益
采取異地羈押措施的,應當依法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屬和辯護人。
查封、扣押、凍結、處置涉案財物,應當嚴格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進行,依法保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財產權益。因舉報、控告和制止有組織犯罪活動,在有組織犯罪案件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采取下列一項或者多項保護措施:
1.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
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等出庭作證措施;
3.禁止特定的人接觸被保護人員;
4.對人身和住宅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
5.變更被保護人員的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單位;
6.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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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有組織犯罪應該怎么做?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有組織犯罪工作的義務,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舉報有組織犯罪。
舉報途徑
1.撥打當地掃黑辦向社會公開的舉報電話;
2.通過全國掃黑辦舉報平臺;
3.通過信件、郵箱或當面等方式向當地掃黑辦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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